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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03學年度第二學期暑期重(補)修申請作業規定
1申請暑修開課同學請於(第九~十週)5月4日至5月15日至課務組辦理申請開課登記(開課申請表完成並繳回課務組,申請才算完成手續)。 2.欲參加暑修同學請於(第10~11週)5月11日~5月20日上校網/學生資訊系統/辦理選課登記(列出繳費三聯單)需經系主任簽章。請各班學藝股長以班為單位收齊暑修選課申請表(三聯單繳費),於(第11週)5月22日前收齊繳交課務組。 3.(第12週)5月27日~29日三天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暑修費用。 請欲參加暑修的同學詳閱附件暑修申請規定.....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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