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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客家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
一、 本會為促進客家知識體系之發展,鼓勵博碩士班研究生撰寫有關客家研究之學位論文,特訂定獎助客家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。
二、 凡於2年內(103年6月1日以後)以客家相關研究為主題,並已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、碩士學位之論文均得申請;博士班論文,每名最高獎助新臺幣15萬元,碩士班論文,每名最高獎助新臺幣10萬元。
三、 105年度申請期限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,另配合本會「獎補助系統」線上申辦系統作業,105年度之申請採紙本及線上雙軌並行受理:
(一)紙本申請作業:須檢附申請表1份、研究所成績單1份、兩年內取得之學位證書影本1份、指導教授推薦表1份及畢業論文5份(平裝本)等申請文件,於申請期限內(以郵戳為憑)逕寄本會(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)綜合規劃處收。
(二)線上申請作業:於申請期限內上本會「獎補助系統」(http://ppt.cc/mawEv)依相關操作步驟進行申請,系統操作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,請來電洽詢02-8995-6988轉609林小姐。
四、 本獎助相關作業要點及表件可至本會網站(http://www.hakka.gov.tw/主動公開資訊/法規及行政規則/行政規則/學術發展類)查詢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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