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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04學年度試辦高級中學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專班」
二、 建請 貴校第二外語相關系所,於104年6月30日前,依下列規定之申請書格式,提報專班全學年計畫一式3份,函送本署進行資格審查。 三、 本案申請書格式如下: (一)封頁:○○大學「高級中學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專班」申請案。 (二)內頁:內容項目如下 1、課程計畫(包含預期教學成效與具體目標)。 2、高級中學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專班申請表(如附件一)。 3、計畫內容與實施成效格式。 4、經費概算表(如附件二)。 5、103學年已辦理同一課程者,須附103學年辦理現況說明,其說明事項包括: (1)103學年授課師資、課程編排及執行狀況。 (2)學生學習狀況(參加學生人數、第一學期取得學分人數、目前已通過語言檢測人數及級數)。 (3)安排學生參與語言檢測之規劃。 (4)學系招生規範「甄選參考預修專班學分或檢測成績辦法」。 四、 本案申請書範本請參見「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」網站http://www.2ndflcenter.tw/class_detail.asp?classid=56(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/開課現況/預修專班/申請計畫書範本) 五、 另依前開作業原則第5條第9項之規定,參與預修專班計畫之授課教師及委員會應於專班課程結束前,安排學生參加具公信力之國際或國內語言檢測。就檢測合格之學生,由本署補助參與該項考試之半數報名費。 ![]()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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