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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公告108學年度第二學期暑期重(補)修申請作業規定。
說明:
1.五專部共同科目開課概況如附檔(繳費須達10人以上才開課,未達10人不予開班並退費)。
2.自行申請暑修開課(第11週): 5月4日至5月8日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(課務)辦理申請開課登記(開課申請表完成並繳回,申請才算完成手續)。
3.暑期修課登記(第12週):5月11日~5月15日上校網/學生資訊系統/辦理選課登記(列出繳費三聯單並經系主任簽核同意)。
4.請各班學藝股長以班為單位收齊暑修選課申請表(三聯單繳費),於5月20日前收齊繳交教務處綜合業務組(課務)。
5.繳交暑修費用(第14週):登記後請於5月25日~27日三天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暑修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