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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109年2月7日(五)後方可上網查詢是否已符合畢業資格(查詢辦法如附件)
二、延修同學確認已達畢業資格者,於109年2月21日(五)起方可領取畢業證書。
三、請攜帶:(A)學生證
(B)2吋脫帽相片2張(學士照)
(C)個人印章
到校辦理離校手續(表單請閱附件),手續完成方可領取畢業證書。
四、本校1/22~2/4為春節年假放假時間(無辦公)。
五、寒假期間行政單位辦公時間為1/6~2/14(週一至週五 上午8:00到下午4:00,1/17無辦公),2/17(一)開學。
六、若本人不克前來需請代領人代領,請備妥(1)雙方證件正本 (2)委託書(請先黏貼好雙方證件影本),以及該畢業生(學生證、2吋脫帽相片2張(學士照)、印章)文件。
若有疑問請洽 教務處教務綜合業務組
(03)5927700 #2222、22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