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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五專免試入學實際招生名額暨現場登記分發第公告
一、實際招生名額
科別名稱 |
一般生 招生名額 |
特種生名額 | ||||||
原住民生 | 身障生 | 派外人員子女 | 境外科技人才子女 | 蒙藏生 | 僑生 | 退伍軍人 | ||
餐飲管理科 | 10 | 0 | 0 | 1 | 1 | 1 | 1 | 1 |
觀光管理科 | 9 | 0 | 0 | 1 | 1 | 1 | 1 | 1 |
商務與觀光企劃科 | 13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
資訊管理科 | 16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
工業工程與管理科 | 14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
機電工程科 | 21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
電機與電子工程科 | 14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 1 |
二、現場登記、分發及報到日期地點
(一)日期:105年7月6日(星期三)
(二)地點:大華科技大學圖資中心1樓
報名學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請依「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」指定之日期、梯次時間、地點,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及報到。
階段 |
第一階段(一般生) |
第二階段(特種身分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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梯 次 |
第1梯次 |
第2梯次 |
第3梯次 |
第4梯次 |
當梯次開始登記 |
上午9:30 |
上午10:00 |
中午10:30 |
中午10:40 |
當梯次截止登記 |
上午9:40 |
上午10:10 |
中午10:35 |
中午10:45 |
分發順位 |
第1名至 第50名 |
第51名至 第93名 |
原住民 |
身障生 |
三、現場登記、分發及報到注意事項
(一)報名學生參加登記前請詳細查閱招生簡章第17頁之規定,並親自至本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,若因故無法參加者,可委託他人辦理(受委託人以代理一名報名學生為限,並須備妥身分證件及報名學生應攜帶之資料,依規定參加現場登記分發,始得承認錄取資格,惟報名學生不得委託其他報名學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)。
(二) 應攜帶資料:(1)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(2)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3)國中學歷(力)證件正本等相關資料。
(三)逾時登記之學生(指學生未依「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」及本注意事項之截止時間內辦理登記者):學生逾時則隨下一梯次登記,並安排在下一梯次前依「分發順位」分發,若為最後一梯次則該梯次分發結束後再予分發。
(四)特種身分生於參加第一階段登記分發且錄取報到後,不得再參加第二階段登記分發,若特種生以一般生身分(第一階段登記)放棄,可以特種生身分參加第二階段登記分發;惟如放棄第一階段登記分發,參加特種身分外加名額分發者,未獲得外加名額錄取時,不得要求回復一般生(第一階段)身分辦理分發錄取。
(五)錄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,須於105年7月8日(星期五)17:00前傳真已填寫之「免試入學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」(簡章第107頁,附表二),並以掛號寄本校,逾期不再受理放棄錄取資格申請。
(六)接獲通知可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之報名學生,並不表示該名學生一定能被錄取,須視招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。
(七)遠程考生應把握行程,提前到達,若逾時登記致喪失錄取機會,應自行負責。
(八)未盡事宜,請參閱「105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」之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