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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104-2應屆畢業班辦理離校手續

應屆畢業之班級,請班代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『畢業生離校手續程序單』。

 

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:(6/8(三)前辦完請繳回註冊組)

1. 會計室欄位已審核,請班代負責(系科辦公室~給系助理、圖書館~給櫃檯)。

2. 可能延修同學不要辦理離校。

3. 請利用畢業考結束後辦理(避免手續完成後,即『無法借閱圖書』)

4. 可畢業同學,畢業典禮當天請帶『學生證、印章』,尚未繳交照片者,請補繳。 註:(若遺失請先登報作廢並取回剪報 或 補辦需200元工本費)

5. 無法親自到校領取畢業證書者,可委託領取,但須再多具備委託書及雙方證件。

6. 申請全學年曆年成績單,可於畢業典禮當天至 (1) 大華樓1樓 自動成績列印系統申請 (2) 或至大華樓一樓出納組繳費帶收據至註冊組領取。

7. 所有離校手續完成才能領畢業證書,例如有欠學費,須補繳完成。 註:(會計室請與 #2553聯絡,圖書館請與#2231聯絡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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