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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學年度第1學期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相關辦法
一、 為推行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,各夥伴學校在校學生,可申請至本校進行短期區域留學。
二、 本校招收對象為北區夥伴學校,大學日間部2年級在校學生,每系招收名額(附件一)。
三、 申請者應檢具申請表、個人簡歷、歷年成績單、讀書計畫(含修讀課程計畫表)、家長同意書及師長推薦函等。
四、 請北區夥伴學校於104年9月18日(五)前將審查資料寄至本校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(以郵戳為憑);寄送申請案前,請將區域留學申請彙整表(附件二)寄至至電子郵件yushan@tcpa.edu.tw,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專任助理丁于珊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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