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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-1期中考成績上傳
受文者:全校日夜各授課教師

主旨︰請依時間上傳確認期中成績

說明:一、為落實期中成績預警及期中考後學生辦理停修之依據,請各授課教師務必於第11週11月24日(一)前上傳成績並確認。

二、除專題及校外實習外,各課程成績(含筆試及其他多元評量所評成績)均須上傳確認,列印成績表簽名後交教務處註冊組各承辦人員。




教務處註冊組 啟
103 年11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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