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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五專免試入學實際招生名額暨現場登記分發

105學年五專免試入學實際招生名額暨現場登記分發第公告

一、實際招生名額

科別名稱

一般生

招生名額

特種生名額
原住民生 身障生 派外人員子女 境外科技人才子女 蒙藏生 僑生 退伍軍人
餐飲管理科 10 0 0 1 1 1 1 1
觀光管理科 9 0 0 1 1 1 1 1
商務與觀光企劃科 13 1 1 1 1 1 1 1
資訊管理科 16 1 1 1 1 1 1 1
工業工程與管理科 14 1 1 1 1 1 1 1
機電工程科 21 1 1 1 1 1 1 1
電機與電子工程科 14 1 1 1 1 1 1 1

 

二、現場登記、分發及報到日期地點

(一)日期:105年7月6日(星期三)

(二)地點:大華科技大學圖資中心1樓

報名學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請依「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」指定之日期、梯次時間、地點,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及報到。

階段

第一階段(一般生)

第二階段(特種身分生)

梯   次

第1梯次

第2梯次

第3梯次

第4梯次

當梯次開始登記

上午9:30

上午10:00

中午10:30

中午10:40

當梯次截止登記

上午9:40

上午10:10

中午10:35

中午10:45

分發順位

第1名至

第50

第51名至

第93

原住民

身障生

 

三、現場登記、分發及報到注意事項

(一)報名學生參加登記前請詳細查閱招生簡章第17頁之規定,並親自至本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,若因故無法參加者,可委託他人辦理(受委託人以代理一名報名學生為限,並須備妥身分證件及報名學生應攜帶之資料,依規定參加現場登記分發,始得承認錄取資格,惟報名學生不得委託其他報名學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)。

(二)   應攜帶資料:(1)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(2)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3)國中學歷(力)證件正本等相關資料。

(三)逾時登記之學生(指學生未依「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」及本注意事項之截止時間內辦理登記者):學生逾時則隨下一梯次登記,並安排在下一梯次前依「分發順位」分發,若為最後一梯次則該梯次分發結束後再予分發。

(四)特種身分生於參加第一階段登記分發且錄取報到後,不得再參加第二階段登記分發,若特種生以一般生身分(第一階段登記)放棄,可以特種生身分參加第二階段登記分發;惟如放棄第一階段登記分發,參加特種身分外加名額分發者,未獲得外加名額錄取時,不得要求回復一般生(第一階段)身分辦理分發錄取。

(五)錄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,須於105年7月8日(星期五)17:00前傳真已填寫之「免試入學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」(簡章第107頁,附表二),並以掛號寄本校,逾期不再受理放棄錄取資格申請。

(六)接獲通知可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之報名學生,並不表示該名學生一定能被錄取,須視招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。

(七)遠程考生應把握行程,提前到達,若逾時登記致喪失錄取機會,應自行負責。

(八)未盡事宜,請參閱「105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」之說明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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